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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巫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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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有什麼保養的步驟呢?會因季節而不同嗎?

洗臉洗乾淨、保養品好好擦,步驟不會因為季節不同,但會視我那天的懶散程度變化,懶的時候,睡覺就是最好的保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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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吻和擁抱,哪個更好?

擁抱,那種溫暖而令人陷入的感覺,好像兩個截然不同的個體,在碰觸彼此的瞬間,也可以融為一體。

《一路貨色》短打,觀影後腦衝產物。

jessica845237769’s Profile Photo小女巫潘金
誰能逃過意若思鏡帶來的樂趣,至少連鄧不利多這樣的偉大巫師也不行。
所以他沒有責怪哈利,只是提醒他不要沈迷於鏡子裡的假象,而遺忘了現實生活,男孩站起來準備回寢室,卻又打住。
「先生-鄧不利多教授?我可以問你一些問題嗎?」
「在你看這面鏡子的時候,你看見了什麼?」
一雙厚厚的羊毛襪-即使在《謬論家》雜誌,也很難找出比這個回答更拙劣滑稽的謊言。
縱然阿不思已經又老又番癲,他不會分不清襪子與戴華德的差別。
於是今晚他又站在這裡,看著鏡子裡青春永駐的愛人和自己,用鮮血起誓永不與彼此為敵,雙手緊握,彷彿自此靈魂交融。
「即使不發誓,你也不會與我為敵。」戴華德笑著說,他的手很冰,溫度卻足以讓阿不思一路從指尖沸騰至全身滾燙。
可算是一語成讖,直至他們撕破臉,又或是後來他帶著信徒肆虐,阿不思有無數理由、機會,可以親自對戴華德動手,他甚至知道解除血盟的方法,可是他沒有,甚至打心底抗拒去嘗試,何必呢?有這層屏障,讓他覺得安心,是的,他做不到,並不是不願意。
鏡中戴華德輕輕將頭靠在阿不思肩上,嘴唇抵著他的耳垂細語,看著像一對難分難捨的戀人。
他不用費心去聽鏡中人說了些什麼,這數十年來,阿不思·鄧不利多沒有一日忘記。
「你永遠不會與我為敵,因為我們是一路貨色。」

最近才開始研究化妝,想請問各家妝前乳有什麼好壞嗎?> <

嗨嗨!歡迎來到化腐朽為神奇的美妙世界!
在挑選任何化妝產品前,都要先了解自己的膚況和需求,另外也可以提出你的預算,大家比較能推薦適合的產品喔!
最近才開始研究化妝想請問各家妝前乳有什麼好壞嗎

喜歡自己的本名嗎?

喜歡吧,雖然大家總是把木字旁的楨寫成禎,但去糾正別人的同時好像也多一個機會讓對方能記住我,平凡到近乎無趣的人,至少名字是稍微有點特別,也不算太差。
喜歡自己的本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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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伴侶或最好的朋友,你覺得你會跟他們之中何者在一起比較久?

現在沒有伴侶,可是最好的朋友已經陪我走了好幾個年頭,估計還有很長一段時間無法擺脫彼此。
現在的伴侶或最好的朋友你覺得你會跟他們之中何者在一起比較久

可以推薦自己喜歡的一篇小說嗎?

推薦之前看的兩篇推理小說,東野圭吾的"嫌疑犯X的獻身"還有乾胡桃的"愛的成人式",兩篇都絕頂巧妙、令我拍案叫絕,回頭翻閱依然驚嘆。
我家有愛的成人式,若有興趣,歡迎借閱。

如果是你,你會選擇偉大的愛情還是正確的愛情?

fuyunnnnnnnnnnnnn’s Profile Photoyun
愛情大概沒什麼偉大或是正確可言,所謂的偉大絕大多數只是自我膨脹,那些正確也不過是人云亦云。
而且我不覺得愛情是可以選擇的,不然人就不會這麼著迷於這件事上,因為選擇總是讓人覺得很焦躁跟厭煩。

可以說說在你眼中的很好很好,好到不願意與他人分享的那位是什麼樣子的人呀?

這是一個很冗長的回答,但我想談談他。
你相信一眼萬年嗎?我本來不相信,一開始是因為YouTube的隨機播放,「喔,很好聽欸,誰唱的啊?」,好奇心氾濫的結果是盯著那張仙氣逼人的臉出神了一會,喔喔喔喔喔啊啊啊啊啊呃呃呃呃呃這是哪裡來的小仙女?!
後來,又再多了解一點關於他的事,比方考大學時為了將來的出路,選了好找工作的能源與動力系,在學校時和朋友組樂隊,學會編曲、吉他、鋼琴和架子鼓,畢業後,乖乖的考進離家近薪水好的報社工作,看起來和多數人的故事套上同一個模組:為了前途,讀一個不一定有興趣的科系,再來又為了生活,選一個與就讀科系不相干的工作,可與多數人不同的是,他終究沒有安於平凡。
一年後他從報社辭職,一個人搭了很久的火車到北京賣自己做的歌,只因為內心裡,他還是最喜歡音樂,一路磕磕碰碰,中間簽過小公司,但沒怎麼栽培,於是折騰一陣又解約了,轉眼,他已經25歲,想著是不是該放棄做音樂這件事,轉身回歸現實,掙錢養父母。
這時一個選秀節目的工作人員找上他,問他要不要參加,姑且不論節目本身爭議就大,其他參加的選手,幾乎都是不到20歲的孩子,以他這個年紀,要去成為偶像什麼的,似乎過於奢侈,然而他還是答應了,因為工作人員那句「你還有臉可以丟嗎?有人認識你嗎?」
很殘忍,但卻再真實不過,這可能是他最後一個機會,最後一次的掙扎。
沒有基礎人氣,沒有公司庇蔭,前面幾集的鏡頭,基本上查無此人,以為差不多要被淘汰回家,卻在某次舞台驚豔的扮相後出現轉機,人氣雖然沒有直衝雲霄,但鏡頭慢慢多了,一些花絮也被放出來。
在第一次等級評定舞台上,他拿著吉他,唱自己的創作,那是解約之後,他難得有機會唱歌給大家聽,表演結束,後台採訪的時候,他整張臉腫腫的,哭的有點醜,有點蠢,斷斷續續的說,「我有過機會,拿著我的吉他,在台上唱歌,我很幸福。」
我無法形容那瞬間他帶給我的震撼,我從沒有為自己喜歡的事這麼努力過,甚至我都沒有辦法肯定告訴別人,自己曾深愛一件事如斯。
對生活妥協,是一件太容易的事,即使有自己的嚮往,但不是每個人都有勇氣去堅持,怕撞得頭破血流,怕餓死自己,怕不能體體面面的活著,所以決定現實一點,先活著就好,可不知道為什麼最後只剩下活著。
他是眼睛裡藏著星星的人,起初我不知道原因,我以為人被日子打磨過後,大抵都是像我這樣,眼珠子只能反射出虛無。
可能是因為他傻,敢撞了南牆也不回頭地去追逐些什麼,證明隨波逐流這件事,不是必然,只是一種選擇。
他眼底鋒芒銳利,像一根針把令我食之無味的日子劃出一個口,那些吞忍隱藏的酸澀被惡狠狠地榨出來,原來我還渴望生命的滋味。
人與人之間就是這樣奇妙,這些不足為外人道的小事帶給我的影響再真實不過。
所以我想要很用力的喜歡他、支持他,哪怕這世界上只有他一個人也好,別跟我一樣活得平淡慘白,別在朝九晚五的日常裡失去本心。
始於顏值,陷於才華,忠於人品,對我而言他就是這樣的人。
圖片是,他去北京沒多久,在自己的部落格發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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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說在你眼中的很好很好好到不願意與他人分享的那位是什麼樣子的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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